一、2026年工作小组
组长:卢周广
副组长:郭传飞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程春、郭旭岗、何振、黎长建、刘玮书、孙大陟、田雷蕾、田颜清、叶飞、于严淏
二、申请对象
1、思想品德过关,无违纪处分记录。2、2027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延期毕业的学生(2026年毕业结论为延期毕业,并申请延期的学生)不能参加推免;3、不计划赴境外留学,专业学术导师无联培推荐;4、截止2026年春季学期挂科课程不超过1门。
三、排名方式与范围
排名方式:综合成绩排名
排名范围:专业排名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
组成部分:总GPA(70%)+科研创新(24%)+书院评分(5%)+体育素质评分(1%)
算 式:综合成绩=(总GPA/4)*700+科研创新(0~24)*10+(书院评分得分/书院评分满分)*50+(体育素质评分得分/体育素质评分满分)*1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例:A学生总GPA 3.80,科研创新成绩15.00分;书院评分150.00分;体育素质评分85.00分,综合成绩=(3.80/4)*700+15.00*10+150.00/200*50+85.00/100*10
=861.00
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总GPA排名先后顺序排序。
成绩说明:
(1)总GPA为截止2026年春季学期所有课程成绩。
(2)科研创新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1,成绩区间是0~24。
(3)书院评分(5%)和体育素质评分(1%),此两项评分细则及分数由学工部及体育中心提供。分数评定完成后再根据本遴选办法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五、亲属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当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件1:
一、科研创新由科研论文、科研项目和科研竞赛组成,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9月-2026年8月。
1.科研论文指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计分规则如下(本项总得分不超过10分):
| 论文类型 | 作者类型 | 积分 |
| SCI、EI、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独立第一作者 | 6 |
| 共同第一作者 | 3 | |
| 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 | 3 |
得分=Σ(积分*成果数量),若最终得分超过10分记为10分。
2.科研项目指学生本科阶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含在研和已结题项目,计分规则如下(本项总得分不超过6分):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类型 | 积分 | 折算系数 |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独立负责人 | 3 | 获批立项:0.3 通过中期检查:0.6 通过结题验收:1 |
| 共同负责人 | 1.5 | ||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 独立负责人 | 2 | |
| 共同负责人 | 1 | ||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 独立负责人 | 1 | |
| 共同负责人 | 0.5 |
得分=Σ(积分*折算系数*成果数量),若最终得分超过6分记为6分。对于已计入书院评分的“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按照本计分规则补齐差额分数计入项目负责人的科研项目得分。
3.科研竞赛指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计分规则如下(本项总得分不超过8分):
| 获奖 | 积分 | 折算系数 |
| 最高级别 | 5 | 负责人:1 参与人:0.3 |
| 第二级别 | 3 | |
| 第三级别 | 2 |
得分=Σ(积分*折算系数*数量),若最终得分超过8分记为8分。赛事范围:参赛学科竞赛须为材料学科及其相关学科,且应列入教育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对于已计入书院评分的四大科技竞赛,按照本计分规则补齐差额分数计入获奖人的科研竞赛得分。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科研创新成绩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能够说明其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竞赛的证明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竞赛奖励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评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